2021年11月18日,新生院在教3-217开展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四次理论授课,本次党课邀请新生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王晓颖老师主讲,新生院第二期全体党课学员参加。
本次党课王老师以“党员的义务和权利”为主题,从四个方面展开介绍。第一部分,“什么是党员的义务和权利?”党员的义务即为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,党员的权利即为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利。第二部分,“为什么要制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?”第一,要保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,实现党的正确领导;第二,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;第三,推动社会主义建设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。第三部分,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形成过程,从新民主主义时期的“四项义务、四项权利”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“十项义务、七项权利”再到改革开放新时期的“八项义务、八项权利”。最后,王老师通过权利和义务的辩证统一性,让同学们认识到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党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,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。
通过这次党课,同学们认识到权利和义务对于每一位党员都是平等的,无论任何人,权利有多大,职位有多高,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应尽的义务。作为入党积极分子,我们更应该时时刻刻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,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素质,积极向党组织靠拢,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。
文/韩迪 张馨萍 图/刘怡鑫 吕欣玥 审核/姬洪波
2021年1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