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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(二)

发布日期:2024-06-21     点击:

1. 新一轮审核评估基本原则是什么?

答: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遵循以下五条基本原则

一是坚持立德树人。

二是坚持推进改革。

三是坚持分类指导。

四是坚持问题导向。

五是坚持方法创新。

2. 新一轮审核评估“破五唯、立新标”有哪些举措?

答:新一轮审核评估坚持破立并举,将破除“五唯”顽瘴痼疾作为考察重点,提出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的评估体系,在评估工作中旗帜鲜明地强调立德树人评估导向,加强对办学方向、育人过程、学生发展、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考察。

一是强化学校内涵评价,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,避免单纯根据显性指标判断学校教育教学水平。

二是改革对教师的评价,推进教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。

三是强化学生学习效果评价,强化学生中心、产出导向、持续改进理念,完善“五育”评价,重点关注学生“学会了什么”,引导教师投入教学,增强学生学习体验感、获得感,从重结果评价向重过程评价、增值评价、综合评价转变,完善德育、体育、美育、劳动教育评价。

四是强化多元主体评价,重点考察学校是否完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方法,建立行业、企业深度参与评估机制和境外专家、青年教师、学生参与评估机制,从不同角度了解和评价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状况。

3. 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对象和周期是什么?

答: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,其中: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应先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,原则上获得“通过”结论 5 年后方可参加本轮审核估。审核评估每 5 年一个周期,本轮审核评估时间为 2021-2025 年。